餐饮合作有哪几种?石锅鱼合作为什么成为必看项目?
传统行业如此多,新型行业也在不断的涌出发展,在这种情形下,作为传统的餐饮业发展也是在不断创新新的营销模式,新的菜式等等来迎合这个时代的变化。
很多人想创业当老板,却又不知道往哪个行业发展的,很多时候选择了加入到餐饮业来。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餐饮业应该是最简单易赚的行业,因为饮食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所以需求是不必担心的,问题更大则是在于经营管理上,个人没餐饮经验会导致新开的店只能火一段短时间,仅仅只是昙花一现。想要长久的坐下去,对于没有餐饮经验的人有团队的帮助会更好,能获得真正的长远性发展和盈利。
所以在此情况下,选择餐饮合作是最合适不过了,但要选择哪种合作比较合适呢?接下来就说说目前餐饮合作有哪几种形式以及石锅鱼合作项目为什么成为必看的。
形式一:自愿合作
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VC)即自愿加入连锁体系的商店。这种商店由于是原已存在,而非合作店的开店伊始就由连锁总公司辅导创立或不符合“特许合作条件”,而又要借助总部成熟的连锁体系独立开设的商店。所以自愿连锁在名称上可以有别于特许合作店。在自愿合作体系中,商品所有权是属于自愿连锁的店主所有,而系统运作技术及商店品牌的专有信息则归总部持有。
建议:自愿合作适合原有店铺,但想规范经营的人合作。毕竟商品所有权是店主的,而技术支持和品牌宣传这些都有总部支持。是目前比较多人会选择的一种合作方式,相比其他形式,这个形式算是比较自主的一个模式,自由度也比较高。
形式二:供货联盟
供货联盟的概念是从扩大的生产(Extended Production)概念发展而来,现代管理教育对供货联盟的定义为“供货联盟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到制成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一个由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所连成的整体功能网链结构”。
建议:供货联盟的方式适合想要全权由合作商自主管理的,在商品价格上供货联盟的方式可以自己定,总部不参与,商品进货方面也是合作商有很大的决策权。但是像活动这些都由合作商自主决定,总部对这类型的合作是没有太多的约束力的。不大建议0经验的用这种合作方式。
形式三:特许经营合作
特许合作(连锁)恐怕是当今商业界最流行的词语了。开展特许合作业务的公司也遍布各个行业的各个角落。特许合作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特许权,并给予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受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通俗讲特许经营是特许方拓展业务、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一种营业模式。
建议:该种合作形式,适合有一定资金的切有过经营连锁店经验的人士。因为特许合作成功后,合作者则成为盟主,可以发展以盟主为主的合作商。当然这些都归总部所有,只是特许合作可以享有这种特权,所以特许合作是需要一定的经商经验才可以使用的,不然会适得其反。
形式四:委托经营合作
委托经营合作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从法律上看,委托经营是信托范畴的延伸和发展。但在具体内涵上又有区别。信托的内涵是资产的委托管理,是以受托人的名义代为管理或处理财产;而委托经营的内涵是企业的委托经营,主要以企业产权及其经营权为对象,对陷入经营困境或发生产权关系重大变动的企业委托专门的托管机构经营管理,目的是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赢利能力。
建议:这里的盟主为受委托人,总部为委托人。委托合作的连锁总部及合作主是彼此类似合伙人或总公司与阶司之关系,合作主支付合作金、权利金及保证金予总部以取得连锁经营的权利。也就合作获得一家门店的经营权利。
以上四种合作形式是目前最常见的了。大家可以按各自条件以及情况找到适合自身的合作方式来进行创业。
石锅鱼合作因为有以下的原因,所以才会成为现今的必看项目:
1.由于总部拥有的品牌、商标、经营管理技术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起自己去独创事业,无论在时间上、资金上还是在精神上都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入行。
2.优秀的总部,为了提高整个连锁企业的商誉,都会随时开发独创性、高附加价值的商品,以产品差别化来领先竞争对手,合作店可不必自设开发部门。
3.由于总部统筹处理促销、进货、乃至会计事务等,使合作店能心无旁骛地专心致力于销售工作。
4.合作店由于承袭了连锁系统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对于新开张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会有亲切感,甚至对于新移民的合作店主所担心的语言障碍、生活习惯等问题,都可以在同一招牌下而受到维护。
5.如果自己创业,则商品、原材料进货等,都可能有种种困难,而合作店则因总部大规模生产及订制,甚至连设备、餐桌椅、杂项装备等,都可以便宜的买进。
6.开张前的职前培训等工作,都可以由总部获得协助,开张后还会定期有人来做各项指导。
7.自己独创生意,如果出现竞争对手,只有孤军奋战来应对,合作店则有总部为后盾,可以作为支援。
8.自行创业则必须自己决定开店场所,而自己对该地点的好坏,往往没有信心;合作店则可以有总部咨询,做立地条件评估,甚至总公司帮助选址。
9.由于总部对周围的环境随时作市场调查,包括顾客层形态、消费倾向的改变等,使得合作店能及早采取对应措施。
10.合作店的成功,就是总部的成功,也等于帮助总部拓展市场,因此总部对业绩好的合作店,还有奖金与福利。
11.合作店一般不能把总部的产品或服务再外包出去,比如将产品进行批发等形式,这样会损害合作品牌的形象,从而保证了品牌形象,让合作店知名度更高易于消费者接受。
听完以上小编说的内容,是否已经对合作这种创业形式有了一个全新的了解呢?合作是一种具有非常高保障性的创业形式,不能说完全没风险,只是风险相比自营开店要低许多,毕竟有什么情况都有总部在背后做支撑,还不至于到孤军奋战。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各位创业家以及正在犹豫要不要合作的创业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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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